大学生转学需要什么手续???
<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>第四节: 转系(专业)与转学
第二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.可允许转系(专业).转学: 
(一)学生确有专长.转系(专业).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, 
(二)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.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.不能在原系( 专业)学习.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别的系(专业)学习者, 
(三)经学校认可.学生确有某种特别困难.不转系(专业)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. 
根据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.必要时学校可适当调整部分 学生的专业.系. 
第二十一条 学生转系(专业).转学均由本人向所在系申请.转系(专业). 转学的手续.按下列办法办理: 
(一)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系(专业).由系主任提出.所在系(专业)推荐.拟转入系(专业)审 核同意.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批, 
(二)转入其它学校者.经两校同意.还须由学校所在省(自治区.直辖市)主管高教部门批准 (跨省者须两地主管高教部门批准).并由转入省(自治区.直辖市)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区公安 .粮油部门. 
学生转系(专业).转学的手续.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. 
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.不予考虑转系(专业).转学: 
(一)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, 
(二)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, 
(三)由专科转入本科者, 
(四)本科三年级以上(含三年级)或专科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者, 
(五)师范院校(学校认为不宜学师范者除外)转入其他院校者, 
(六)自费转为公费者, 
(七)无正当理由者.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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